
2025年10月25日-2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破产法庭共同主办的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举办。中国破产法论坛是全国规模最大、参会热度最高、最具影响力的破产法学术论坛,本届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法院、政府机构、高校、破产管理人、检察院、金融系统、网拍和科技机构的嘉宾超过1500人参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到场作主旨演讲。
本届论坛上,我所合伙人周亮律师与团队律师刘传丽及破产项目承办法官魏猷龙共同撰写的论文《公司法与破产法双重视域下破产重整企业注册资本之重构》,经论坛组委会专业遴选,从1300余篇征文中脱颖而出,获评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征文优秀奖,并被选为分论坛的主题发言内容,引起了现场参会嘉宾的热烈讨论。

在办理相关破产重整项目过程中,承办法官与担任管理人的本所律师共同对重整后企业的注册资本问题开展讨论和研究后认为:通过股权重组方式完成破产重整的企业,如继续沿用重整前原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额,不仅违背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法理,也存在较大法律风险,而依据重整投资款金额来确定重整投资人所持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才具有合理性。在公司法制度框架下,可通过“原股权强制注销—按比例减资—再按投资金额增资”的“三步走”方案,完成注册资本的实质性重置;但是,为了简便高效地解决重整后企业资本信用脱节问题,亟需在破产立法层面重新构建破产重整企业的注册资本调整规则,赋予重整投资人限期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权利和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权利,以重构破产重整企业的资本信用基础。
近年来,本所破产管理人团队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以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感,成功办理了诸多复杂的破产案件,获得破产受理法院的较高履职评价,多个项目入选南京法院执转破典型案例、上海律新社年度破产标杆案例。在开展实务工作之余,本所管理人团队也十分重视破产业务学习和研究,撰写的多篇论文荣获省市相关奖项。本次获评中国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奖,是对本所破产专业实力与理论研究能力的认可,本所管理人团队将继续深耕破产法理论研究与法律实务,为更好地推进中国破产法治建设、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一份专业智慧。